武汉市汉阳区为武汉市中心城区之一,地理位置优越、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宜居宜业。全区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58所,学生7万余名。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汉阳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全力打造一流教育强区,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育高层次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省特级教师3名,学段不限、学科不限;
2.招聘普通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竞赛优秀辅导教师2名,具体学科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5.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省特级教师
1.现在汉阳区属外中小学或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省特级教师称号;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竞赛优秀辅导教师
1.现在汉阳区属外中小学或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从事竞赛教学的工作经历,业绩突出;
2.近5年(2016年1月1日之后)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进入省级以上奥赛集训队(持相关辅导证书);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5月6日17:00截止,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武汉市汉阳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yjs84833777@163.com),压缩包文件名称设置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文件名一致。
若首次招聘计划不满,2021年11月30日之前仍可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在本年度内按规定程序另行组织招聘。
(二)资格审查
成立专家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入围考核对象。
1.网络预审
应聘者网上报名及资料提交后,由审核小组进行预审。预审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现场确认环节。预审结果由招聘工作人员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2.现场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预审的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考核前一周到汉阳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预审结果通知为准)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各类材料原件,不接受他人代办。
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作硬性要求。
(三)组织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分为综合面试和教学考核两个环节。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自我介绍、指定问题回答、现场问答三个环节。采取百分制,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育理论、应变能力、教育情怀等方面进行评分。特别优秀90-100分,优秀80-90分,比较优秀70-80分,一般60-70分。综合面试评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按40%比例计入考核总得分。
2.教学考核
教学考核采取无学生试讲的方式,每堂课教学时间20分钟。每人备考30分钟。教学考核采取百分制,主要从语言表达、课堂设计、核心素养落实、重难点问题处理、预计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特别优秀90-100分,优秀80-90分,比较优秀70-80分,一般60-70分。教学考核评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按60%比例计入总分。
3.总成绩计算
教学考核和综合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按教学考核占60%、综合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场次、时间、地点待定,由工作人员以电话、短信方式另行通知。考核采取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线70分),总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按照分数确定入围体检、考察阶段。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核入围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且须达到总成绩合格线。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市属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提出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汉阳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人事部门要求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以及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原件)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岗位聘用登记手续,并办理入职、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原在编在岗的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原则上可同级别聘任;原非在编的聘用人员,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层级的最低等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我区在编在岗教师福利待遇。
2.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可享受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特级教师可享受80万元安家补助,学科竞赛优秀辅导教师可享受50万元安家补助。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未履行聘用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予以解聘,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安家补助费。
3.在政策范围内为聘用人员提供落户、子女入学、高层人才公寓等方面适当支持。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防疫工作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安全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本次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全程指导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4842771
4.本次招聘岗位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电话:027-84837009
5.本次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相关事宜,由汉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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