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1年武汉武昌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2 09:23:08

为了及时补充公益性岗位空岗人员,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武昌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3个岗位,19人:

1、劳动监察协管员9人;

2、民政协理员8人;

3、安全监管员2人;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④武昌区城市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对象);

⑤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敬业爱岗。

(二)应聘民政协理员、安全监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武昌区城市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对象);

⑥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从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期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应聘岗位报名表》(现场提供表格)到武昌区人力资源局2楼207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分岗位报名,不得一人重复报名多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2、准考证领取。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武昌区人力资源局2楼2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530号。

五、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生须知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面试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按照1:2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拟招聘计划数的2倍,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中告知)。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分后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八、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考察、体检。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各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

十一、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标准依法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十二、其他事项

关于办理《就业创业证》:可在报名时一并办理,需再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等资料。

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88936773

监督电话:(027)88936723

附件:《应聘岗位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  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家庭地址


户口所在地


报考岗位


特  长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


个人

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学校(单位)

任何职务













家庭主

要成员


姓名(称谓)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服从  分配

□服从       □不服从          本人签名:

不服从分配的,视做放弃聘用资格。          (必须手签并加按手印)

审核

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 1、个人简历一栏从高中开始填写。

2、是否服从分配一栏在相应□内打√。

3、“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填写《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内容。

4、“审核意见”由受理报名材料的人员签署。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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